胡俊:找准国企负责人薪酬的“参照系”
首页 > 资讯 > 国内新闻 > 正文
阅读(944
荆楚网
2014-08-20 09:06:19
  习近平8月18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要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

 

  习近平8月18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要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8月20日 光明网)

  长期以来,央企特别是涉及到自然垄断行业的央企,其职工的超国民待遇,以及其负责人过高的薪酬、大量所谓的“职务消费”,一直为外界所诟病。这不仅伤害了社会的公平,更加伤害了国有企业自身的活力,以及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可以说,从改革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问题入手,逐步合理化央企职工的待遇,这既符合社会的公平追求,也符合市场经济的效率追求。

  然而,总有那么一些认知不清的人要说话,总有那么一些既得利益者顽固地为自己辩护。在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这个问题上,有的就认为央企负责人经营那么大的资产,企业一年有那么多的收入,有的还创造了一定利润,从中间拿个几百万报酬,甚至搞点“职务消费”,也只是九牛一毛;有的还跟私营企业比,认为自己水平不比别人差,但比私企老板拿得少,吃了亏。

  这些问题的焦点,就在于如何衡量国企负责人的劳动价值,以及其劳动价值的偿付方式。诚然,经营一个国有企业并不容易,要在各种关系的夹缝中生存,但国有企业得到国家政策资源的倾斜也是客观的实事,所以经营一个国企的劳动付出,断然不超过经营一家同等规模私企的付出。而且,尽管我们承认国企负责人的能力素质和经营水平,但也不能把国企创造的财富和价值完全看做其个人的功劳。从这个意义上说,拿自己所得跟企业的经营收入和利润比,或者跟私企经理人比,甚至跟私企老板比,我们只能说他们找错了“参照系”。

  谈到劳动价值的偿付方式,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而言,则更应具有多样性。首先,在一个自由竞争的择业市场上,他们可以选择到报酬适中但较有保障,甚至还有着某种“国家工作人员”的职业自豪感的国企,也可以选择到报酬“上不封顶”但风险较大的私企,但既然选择了国企,就应该认定他们不是冲着钱,或者首先不是为了钱。那么现在纯粹拿钱来衡量劳动价值,对他们自己而言是对当初职业选择初衷的背离,对外人而言是对他们自身更多样化追求的不尊重。

  其实,理应相信国有企业负责人有着相当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他们当然是经济人,但不应是把金钱放在第一位的俗人。对于想到国有企业的人来讲,首先要找准职业价值的“参照系”,将经营好国企,为群众造福、为国家创富,作为最高的职业追求。对于国有企业管理部门来讲,也要从经济地位、政治地位、社会地位等各个方面,为国企负责人确定综合“参照系”,并相应提高对国企负责人的能力素质和道德品质要求,从而真正找到那些既有能力又有境界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延伸阅读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深圳市搜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8-2024 www.zhaopin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粤ICP备11064537号

二维码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